各有关单位: 为了提升物业管理行业整体服务水平,提高物业从业人员的整体素质,促进从业人员掌握相应的基础理论和专业技能,以满足行业快速发展和广大业主对物业管理服务的需求,根据《物业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全国城建培训中心将举办“物业管理从业人员岗位证书”和“物业管理从业人员继续教育” 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1 、 在岗未取得《全国物业管理从业人员岗位证书》的管理人员和新从事物业管理工作的人员。 2 、 已持有《全国物业管理从业人员岗位证书》的人员(企业经理、部门经理、管理员) , 证书两年以上未年检。 二、 培训教材、内容 培训将 采用全国“注册物业管理师资格考试”统一教材《物业管理基本制度与政策》、《物业管理实务》、《物业经营管理》三门课程为考试课,以此作为培训主要面授内容,面授期间将重点进行辅导和各科考试。 三、培训师资 全国城建培训中心“师资库”教授、资深专家与学者授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