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物业管理部门经理复审:物业管理基本制度与政策、物业管理实务为课,以此作为培训主要面授内容,面授期间将进行辅导和。城建培训中心“师资库”教授、与学者授课。各有关单位: 一、培训对象 1. 在岗未取得《物业管理从业人员岗位》的管理人员和新从事物业管理工作的人员。 2.“物业管理从业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对象: 二、培训内容 物业管理基本制度与政策、物业管理实务为课,以此作为培训主要面授内容,面授期间将进行辅导和。 三、培训师资 城建培训中心“师资库”教授、与学者授课。 四、培训时间、地点: 五、培训费用 1.班收费标准1360元/人(含培训费、教材资料费、考务费和制证费等)。 2.继续教育班收费标准780元/人(含培训费、教材资料费、注册费等)。 六、继续教育 对已经取得的人员,每二年进行继续教育。 七、、及使用说明 :采用闭卷和开卷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城建培训中心在试题库随机抽取试题,实行教考分离。 :合格者,颁发由 “城建培训中心”印制的《物业管理从业人员岗位》。 使用说明: 1.《物业管理从业人员岗位》为物业管理从业人员上岗资格证明,限于持证者在岗期间使用。 2. 本由城建培训中心统一印制,颁发。 3. 持证者在岗期间接受继续教育,由培训负责组织实施并做好记录。 4. 本应妥善保管,不得涂改、伪造。
2012年06月20日—2012年06月23日 杭州市(浙江省) 2012年07月06日—2012年07月09日 南京市(江苏省) 2012年07月18日—2012年07月21日 武汉市(湖北省) 2012年07月25日—2012年07月28日 杭州市(浙江省) 2012年08月07日—2012年08月10日 太原市(山西省) 2012年08月16日—2012年08月19日 昆明市(云南省) 2012年08月21日—2012年08月24日 贵阳市(贵州省) 2012年08月28日—2012年08月31日 武汉市(湖北省) 2012年09月01日—2012年09月04日 杭州市(浙江省) 2012年09月06日—2012年09月09日 南京市(江苏省) 八、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 QQ: 请携带本人近期1寸免冠照片3张(学籍卡1张、准考证1张、1张);请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复印件1张。 2. 参加继续教育培训班的学员,报到时请带本人的《物业管理从业人员岗位》原件,进行继续教育记录、注册。 附:报名表 报 名 回 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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