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造师是以专业技术为依托、以工程项目管理为主业的执业注册人员,近期以施工管理为主。建造师是懂管理、懂技术、懂经济、懂法规,综合素质较高的复合型人员,既要有理论水 平,也要有丰富的实践经验和较强的组织能力。建造师注册受聘后,可以建造师的名义担任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的项目经理、从事其他施工活动的管理、从事法律、行政法规或国务院建 设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业务。
建造师专业方向
不同类型、不同性质的工程项目,有着各自的专业性和技术性,对建造师实行分专业管理,不仅能适应不同类型和性质的工程项目对建造师的专业技术要求,也有利于与现行建设工程管理体制相,充分发挥各有关专业部门的作用。
一级建造师设置10个专业:
1、建筑工程;2、公路工程;3、铁路工程;4、民航机场工程;5、港口与航道工程;6、水利水电工程;7、市政公用工程;8、通信与广电工程;9、矿业工程;10、机电工程;
二级建造师设置6个专业:
1、建筑工程;2、公路工程;3、水利水电工程;4、矿业工程;5、市政公用工程;6、机电工程;
注:原有的“房屋建筑、装饰装修”合并为“建筑工程”,“矿山、冶炼(土木部分内容)”合并为“矿业工程”,“电力、石油化工、机电安装、冶炼(机电部分内容)”合并为“机电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