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水优路教育中医师承培训

ningbo7
2024-08-01 浏览6次
天水优路教育中医师承培训 (四)具有本省《乡村医生执业证书》,临床以提供中医药服务为主,在某一中医专业领域具有特长、临床疗效较好的乡村医生,可以申请参加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

(五)已经按照《传统医学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考试办法》规定取得《传统医学师承出师证书》,再继续跟师学习满两年的,可以申请参加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

(六)已经按照《传统医学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考试办法》规定取得《传统医学医术确有专长证书》的,可以申请参加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

 

二、报名材料

(一)《陕西省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申请表》(见附件1);

(二)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大陆居民二代身份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三)中医医术专长综述(在申请表内填写):包括医术的基本内容及特点描述、适应症或者适用范围、安全性(须包含禁忌症、毒副作用)及有效性的说明等,以及能够证明医术专长确有疗效的相关资料(如:医学期刊、报刊发表的论文、发明专利、县域辖区医院出具的疗效评价结论、县级及县级以上中医药行政管理部门认定的其它资料);

(四)回顾性医术实践资料5份(详细要求见申请表);

(五)至少两名中医类别执业医师的推荐意见及-(在申请表内填写),推荐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复印件。
天水优路教育中医师承培训
实施细则丨江苏省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注册管理实施细则(第七八章)
第三十五条  参加中医医术确有专长医师资格考核的人员,违反本细则有关规定,在申请材料中弄虚作假的,当年考核成绩无效,且两年内不得申请考核;在考核过程中发生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注册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四条有关规定处理。

第三十六条  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工作人员和考核-,违反本细则有关规定的,按照《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注册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四条、第三十五条和省医疗卫生信用管理有关规定处理。

第三十七条  推荐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的中医医师、以师承方式学习中医的医术确有专长人员的指导老师,违反本细则有关规定,在推荐中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按照《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注册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六条和省医疗卫生信用管理有关规定处理。

第三十八条  相关医疗机构在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临床实践和考核申请中弄虚作假的,按照省医疗卫生信用管理有关规定处理。

第三十九条  中医(专长)医师在执业中超出注册的执业范围从事医疗活动的,按照《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注册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七条处理。

天水优路教育中医师承培训
关于开展2023年重庆市传统医学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考核工作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卫生健康委,两江新区社发局、重庆高新区公共服务局、万盛经开区卫生健康局,市卫生服务中心:

为加强全市传统医学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考核管理,根据《传统医学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考试办法》(卫生部令第52号)(以下简称《52号令》)、《传统医学出师考核和确有专长考核实施方案(试行)》等规定,现将2023年重庆市传统医学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考核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报名

考核报名分为网上报名和资格审核两个部分。

(一)网上报名。2023年7月24日—8月6日。

考生登录重庆医药卫生人才网(http://cqwsrc.com),进入报名专区注册后,按要求如实准确填报个人信息(填报信息与纸质材料一致)。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报名的,原则上视为放弃本次考核。

优路教育中医师承培训

天水优路教育中医师承培训

特色:

 

1.师资力量雄厚,各老师都拥有丰富的实践经验和教学经验,富有责任心,老师全程跟踪解决学员后顾之忧

2. 优质的教学质量,紧紧围绕课堂教学,优化教学过程,增强教学的有效性

3.舒适的学习环境,校区环境整洁舒适、休闲安静、舒适自然、轻松宜人。

4.良好的交通条件,校区周边交通便利,停车方便,公交可直达校区。
课程安排时间:

白班、晚班、业余制班、周末班、一对一定制课程(详情请咨询顾问)

课程周期:

课程周期长短以学员实际所报班级为准,一对一课程需和培训老师沟通安排

预约试听体验课程:

学员如需参加体验课程,需提前一周和顾问预约体验课程,提供给顾问参加学员姓名+电话+课程+所在地区,顾问会及时登记预约就近校区体验课程,预约后顾问会通过电话或短信通知学员。

我们竭诚为您服务,如需帮助或了解优惠活动,请在线联系顾问,顾问会及时安排课程老师电话和您沟通介绍!

本页面由主体*机构用户*自行上传,本网不对该页面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片)真实性和知识产权负责,如有侵权请联系处理删除qq:16720809。
温馨提示: 提交留言后老师会第一时间与您联系! 热线电话:0574-828909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