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零基础中医师承学习

ningbo7
2024-07-31 浏览9次
鞍山零基础中医师承学习 五、申报程序

(一)符合报名资格的人员,通过“陕西省中医药发展服务中心”网站“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报名审核系统”进行网上报名;完成网上报名后,打印《陕西省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网上报名信息表》。

(二)考生持《陕西省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网上报名信息表》和《陕西省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申请表》及相关书面材料,向长期中医医术实践活动所在地县(区)级中医药主管部门提出考核申请;实践活动在多个地点的,向较近满一年中医医术实践活动所在地县(区)级中医药主管部门提出考核申请。

(三)县(区)级中医药主管部门对考生资料进行初审,经考生和推荐老师同时现场确认(采用现场拍照并签字),符合条件的公示后上报地市级中医药主管部门。结合我省实际,韩城市上报渭南市,神木市、府谷县上报榆林市。地市级中医药主管部门复审公示后上报省中医药管理局。省中医药管理局审核后向社会公示,公示无异议的,通知考生缴费、并通过报名系统自行打印《准考证》。

 

六、其他要求

(一)各级中医药主管部门要认真学习本规定相关内容,各负其责,做好考生报名材料的审核工作,严禁弄虚作假。

(二)报考中医医术确有专长医师资格考核的人员需认真对照申报条件,确认本人完全符合报名要求后方可报考。凡提供虚假材料取得报考资格的考生,一经查实,将立即取消报考资格,并按照《医师资格考试违纪违规处理规定》严肃处理。

(三)推荐医师应全面了解被推荐人的医术专长及实践情况,对推荐内容真实准确做出-,对签署的推荐意见负有法律责任。若推荐医师利用不正当手段谋取私利、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将按照《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注册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五条及《陕西省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注册管理实施细则(暂行)》第四十八条处理,即“责令暂停六个月以上一年以下执业活动;情节严重的,吊销其医师执业证书;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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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考核时间地点

考核时间:2024年5月份(具体时间以准考证为准)。

考核地点:南昌市(具体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通过资格审核、信息公示等程序,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于考核前7天,登录报名管理系统下载准考证,按准考证上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考核。

 

三、考核方式

考核方式为-现场考评+实地调查核验,考核内容为考生医术专长,考核程序视考生类别包括考生专长陈述、现场问答、技能操作和辨识中药等环节。

 

四、其他事项

(一)考生务必提供真实材料,提供虚假报名材料或由社会培训机构伪造材料的,一经核实取消当年参加考核资格,并由县级中医药主管部门详细记录备案。

(二)我局未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举办考核辅导班进行考核培训、政策解读等事宜,请广大考生切勿轻信此类虚假信息,谨防上当受骗。对假借我局名义发布虚假信息的机构和人员,我局保留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

(三)考核报名资格有关规定及考核相关信息,可登录江西省卫生健康委、江西省中医药管理局网站查询,或咨询当地中医药主管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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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丨天津市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注册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试行)(较好二章)
较好章 总则

较好条  为做好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注册管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注册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适用于天津市行政区域内以师承方式学习中医或者经多年实践,医术确有专长的人员参加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和注册。

第三条  本细则规定的中医医术确有专长是指运用中医医疗技术方法、传统中药内服或外用对某些病证诊疗的能力,应具备方法独特、技术安全、效果明显、患者认可等基本特征。

第四条  市中医药主管部门负责组织本市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注册管理实施细则及相关配套文件的制定与修订;负责组织本市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负责本市取得医师资格的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执业管理。

区中医药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组织申报、初审、核查工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取得医师资格的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执业日常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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