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我国营养师现状
目前,正加紧制定《改善国民营养法》、《营养师法》等法规。为营养师的社会地位,近年内将在医院、幼儿园、学校、企事业单位的公共食堂及餐饮服务行业等推广营养师制度。根据《中国营养师发展纲要》规定,今后只有营养师才有资格保健品,我国至少需要400万名以上营养师。
在美国,凡是住院病人的治疗,都必须要有营养师的参与;在日本,每330人就有1名营养师,其数量相当于临床的2.4倍。我国每65万人才有l名营养师,可见从事营养师工作的人才奇缺,另一方面也说明营养师就业的前景十分宽广。深圳营养师人才缺口达8万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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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营养师职业名称
2007年1月,劳动和社会部公布施行《公共营养师职业标准》。
职业定义:从事公众膳食营养状况的评价与指导、营养与食品知识传播,促进国民健康工作的专业人员。
职业等级:公共营养师四级(中级)、三级()、二级(技师)
三、公共营养师的就业范围
① 餐饮部门的营养指导 餐饮部门的厨师应接受必要的营养知识培训,并服从营养师的指导和管理。
② 集体供餐单位的营养指导 托幼、学校、医院、养老院、运动队等集体供餐单位应配备相应比例的专职、副业营养师。
③ 社区人群营养指导 公共营养师进行社区营养调查与健康教育,指导居民合理利用地方食物资源改善各地区居民的营养状况。
④ 学生营养 为了加强学生营养工作,改善我国学生营养状况,使学生的身体得以健康发展,公共营养师在学校中推行营养教育和普及营养知识。另外,公共营养师也为健康体检中心的客户进行营养知识宣教,为提供营养管理和政策制定;参与食品的开发研究、标准制定、食品营养标签制定与评价、市场营销、企业对外宣传和客户服务等。
四、公共营养师的工作内容
①进行人体营养状况评价、管理和指导;
②进行膳食营养评价、管理和指导;
③对食品及配方进行营养评价;
④进行营养知识的咨询与宣教。
五、公共营养师的招生对象
预从事健康行业或已从事相关行业,对健康有浓厚兴趣者均可报名;
六、申报条件
营养师四级(中级工)--申报条件 (具备以下条件者)18岁
1.连续从事本职工作1年以上。
2.具有医学或食品专业中专毕业。
3.经四级公共营养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
三级(工)--申报条件 (具备以下条件者)24岁
1.连续从事本职工作6年以上。
2.取得四级公共营养师职业资格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
3.取得四级公共营养师职业资格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三级公共营养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
4.具有医学或食品专业专科及以上学历。
5.具有非医学或食品专业专科及以上学历,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年以上。
6.具有非医学或食品专业专科及以上毕业,经三级公共营养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
营养师二级(技师)--申报条件 (具备以下条件者)
(1)在本职业连续工作13年以上;
(2)取得本职业三级职业资格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经本职业二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
(3)具有医学或食品专业本科学历,取得本职业三级职业资格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
(4)具有医学或食品专业本科学历,取得三级职业资格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二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
(5)具有医学或食品专业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
七、职业资格鉴定要求
1、鉴定方式
先参加相关等级的培训,结业后参加统一,时间:每年4月、6月、9月、12月共四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