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考生: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执业资格注册中心《关于2015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统考卷)有关工作的通知》(建注函〔2013〕91号),现就我省考务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科目、题型
时间:5月30日-31日
科目:《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建设工程施工管理》、《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
二、报考条件
报考条件按照原人事部、建设部《关于印发〈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人发〔2002〕111号)、《关于印发〈建造师执业资格实施办法〉和〈建造师执业资格考核认定办法〉的通知》(国人部发〔2004〕16号)执行。
本次分为考全科(即报考级别为“考3科”)、部分科目(即报考级别为“考2科”或“考1科”)和相应专业(即报考级别为“增考专业”)3个类别。
(一)考3科条件
凡遵纪守法并具备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中等专科以上学历并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年的人员均可报名。
(二)部分科目条件(考2科或考1科)
1、考2科条件。对取得二级项目经理资质及以上,符合上述(一)的报考条件并满足下列条件的人员,《建设工程施工管理》科目:
(1)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从事建设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5年。
(2)具有工程或工程经济类专科以上学历并从事建设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5年。
2、考1科条件。符合上述(一)的报考条件并满足下列条件的人员,《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2个科目:
(1)取得一级项目经理资质,并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2)取得一级项目经理资质,从事建设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5年。
(三)增考专业条件
已取得某一个专业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的人员,可根据工作实际需要,选择另一个《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的。合格后核发相应专业合格证明,该证明作为注册时增加执业专业类别的依据。
报考条件中有关学历的要求,是指经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承认的正规学历。从事相关专业工作年限的计算截止日期为 2014年12月31日 。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和年限的界定按照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我省二级建造师资格审核有关问题请示的复函》(粤建复函〔2011〕5号)执行。
三、报考专业方向
1、建筑
2、市政
3、机电
4、水利水电
5、公路
6、矿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