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ISO14001内审员标准】,【宁波ISO14001内审员标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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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 检查
监测和测量
组织应建立、实施并保持一个或多个程序,对可能具有重大环境影响的运行的关健特性进行例行监测和测量。程序中应规定将监测环境绩效、适用的运行控制、目标和指标符合情况的信息形成文件。
组织应所使用的监测和测量设备经过校准或验证,并予以妥善维护,且应保存相关的记录。
合规性评价
4.5.2.1 为了履行遵守法律法规要求的,组织应建立、实施并保持一个或多个程序,以定期评价对适用法律法规的遵守情况。
组织应保存对上述定期评价结果的记录。
组织应评价对其他要求的遵守情况。这可以和4.5.2.1中所要求的评价一起进行,
也可以另外制定程序,分别进行评价。
组织应保存对上述定期评价结果的记录。
不符合、纠正措施和预防措施
组织应建立、实施并保持一个或多个程序,用来处理实际或潜在的不符合,采取纠正措施和预防措施。程序中应规定以下方面的要求:
a)识别和纠正不符合,并采取措施减少所造成的环境影响;
b)对不符合进行调查,确定其产生原因,并采取措施以避免再度发生;
c)评价采取预防措施的需求;实施所制定的适当措施,以避免不符合的发生;
d)记录采取纠正措施和预防措施的结果。
e)评审所采取的纠正措施和预防措施的有效性。
所采取的措施应与问题和环境影响的严重程度相符。
组织应对环境管理体系文件进行必要的更改。
记录控制
组织应根据需要,建立并保持必要的记录,用来证实对环境管理体系及本标准要求的符合,以及所实现的结果。
组织应建立、实施并保持一个或多个程序,用于记录的标识、存放、保护、检索、留存和处置。
环境记录应字迹清楚,标识明确,并具有可追溯性。
内部审核
组织应按照计划的时间间隔对环境管理体系进行内部审核。目的是:
a)判定环境管理体系:
是否符合组织对环境管理工作的预定安排和本标准要求;
是否得到了恰当的实施和保持。
b)向管理者报告审核结果。
组织应策划、制定、实施和保持一个或多个审核方案,此时,虑到相关运行的环境重要性和以往的审核结果。
应建立、实施和保持一个或多个审核程序,用来规定:
――策划和实施审核及报告审核结果、保存相关记录的职责和要求;
――审核准则、范围、频次和方法。
审核员的选择和审核的实施均应审核过程的客观性和公正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