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格按照劳动和社会部《公共营养师》的要求进行辅导,掌握从事营养咨询、营养、营养指导、营养宣教、营养管理以及营养教学与科研工作、营养与食品安全知识传播的基本理论和方法。
申报条件-----具备下列条件者
1、四级公共营养师(职业资格四级)
(1)在本职业连续工作1年以上。
(2)具有医学或食品及相关专业中专毕业。
(3)经本职业四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
2、三级公共营养师(职业资格三级)
(1)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6年以上。
(2)取得四级公共营养师职业资格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
(3)取得四级公共营养师职业资格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三级公共营养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
(4)具有医学或食品专业专科及以上学历。
(5)具有非医学或食品专业专科及以上学历,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年以上。
(6)具有非医学或食品专业专科及以上学历,经三级公共营养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
3、二级公共营养师(职业资格二级)
(1)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3年以上。
(2)取得三级公共营养师职业资格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
(3)取得三级公共营养师职业资格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经二级公共营养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
(4)具有医学或食品专业本科学历,取得三级公共营养师职业资格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
(5)具有医学或食品专业本科学历,取得三级公共营养师职业资格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二级公共营养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
(6)具有医学或食品专业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
4、一级公共营养师(职业资格一级)
(1)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9年以上。
(2)取得二级公共营养师职业资格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
(3)取得二级公共营养师职业资格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一级公共营养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新职业试行期间。
(4)具有医学或食品专业本科学历,连续从事本职业或相关工作13年以上。
(5)具有医学或食品专业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连续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10年以上。
报名时间
每年的报名时间在3、4月与8、9月。
报名资料
报名学员需准备以下资料:
1、填写《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资格鉴定报名表》;
2、工龄证明(需加盖工作单位公章);
3、学历原件;
4、身份证原件(在校学生还需提供学生证);
5、个人1寸、2寸免冠照片各4张;
6、原职业资格原件。
时间
参加统考,具体时间地点由省市局统一安排。
鉴定方法
分为理论知识和专业能力考核。理论知识采用闭卷笔试方式;专业能力考核采用现场实际操作方式。理论知识和专业能力考核均实行制,皆达60分及以上者为合格。二级公共营养师、一级公共营养师还须进行综合评审。
鉴定时间
理论知识时间不少于120分钟;专业能力考核时间不少于90分钟;综合评审时间不少于30分钟。
认证
中国人力资源和社会部
颁发
按照“社会效益,质量”的原则,职业资格双认证工作在自愿参加的前提下,实行统一标准、统一教材、统一、统一鉴定时间、统一核发。凡考核合格者,由中国人力资源和社会部颁发相应等级的职业资格,并实行统一编号登记管理和劳动部网上查询,是相关人员求职、任职、晋升、包括出国等的法律上的有效证件,可记入档案、通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