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教师资格证培训招生简章
一、前言
教师资格是对专门从事教育教学工作人员的基本要求,是公民获得教师职位、从事教师工作的前提条件。教师资格制度是实行的教师职业许可制度。《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和《教师法》明确规定,凡在各级各类学校和其他教育中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教师,必须具备相应教师资格,没有相应教师资格的人员不能聘为教师。教师资格法定凭证为《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和教师资格, 在范围内适用。
取得教师资格可在本级及以下等级学校和任教;中职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只能在中专、技校、职高或初级职业学校担任实习指导教师。教师资格与中职校教师资格相互通用。使用假资格证者,一经查出,五年内不得申报。
二、培训项目
开班日期 |
内容 |
学费 |
资料费 |
9月30日 |
综合素质、教育心理学 |
350 |
100 |
11月10日 |
综合素质、教育心理学 |
100含资料费 | |
每月开课 |
普通话 |
185含学费、资料费、费 |
三、培训计划
1、颁发:合格颁发《浙江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教育学心理学合格单》,合格单有效期为2年。
2、报名及时间:一年两次,报名时间一般为5月和10月,时间分别是6月份和11月份。具体可参见通知
3、培训班报名时间:开课前2周
四、报考条件:
1、大专学历可以报考、幼儿园;
2、本科学历可以报考中专、高中、、、幼儿园;
3、在校生可以先参加两学科和普通话,毕业再申请认定。
五、报名须知:
1、报名时请携带身份证、学历(未毕业学生可携带学生证)复印件各2份,一寸照2张
2.、招生热线:
3、报名地址:百丈东路44号宁波市成人学校5号楼209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