授课机构:宁波太奇教育_宁波MBA培训 上课地点:宁波市海曙区华楼巷19号天一豪景A座404室
2016年同济工程管理硕士MEM招生简章
同济2016年招收(秋季入学)
攻读工程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代码
同济的学校代码为10247,同济报的代码为3103。本简章所指的工程管理硕士(MEM)的专业代码为125600,经济与管理的代码为040,方式为管理类联考。
二、报考条件
报名参加工程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要求。
4.承认学历的本科毕业3年(从本科毕业到2016年9月1日,下同)或3年以上;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2年(从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到2016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在境外获得的学历须通过留学服务中心认证,资格审查时须提交认证报告。
三、报名
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不予录取,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与现场确认两个阶段:
1.网上报名
考生必须首先在2015年10月10日至31日(每天9:00至22:00),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招生管理、报及我校的网上公告要求填写、提交报名信息。
考生报名时只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
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根据有关文件,考生应选择学习、工作或户口所在地教育招生管理指定的报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考生如要选择同济的,需持有上海户口或工作单位应在上海(户口不在上海但工作单位在上海的考生,现场确认时需提供截止至2015年12月27日在有效期内的《上海市居住证》或2015年8、9、10三个月的社保记录(需至社保网点打印《参保个人城镇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情况》和《养老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单》))。
考生网上报名填写的本人通信地址、邮政编码必须准确无误,政审材料、录取通知书一律按上述地址通过邮局挂号寄送。如因地址不详导致延误投递,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考生网上报名填写“毕业编号”时,务必按毕业上的“编号”或“学校编号”或“电子注册号”填写。考生可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的“学信档案”频道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并按学历(学籍)信息中的“编号”填写
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并在考生提交报名信息三天内反馈校验结果。考生应及时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
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认证进行认证,并在现场确认时将认证报告交报核验:持境内学历的考生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出具的《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有效期不早于20164
月30日)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原件,持境外学历学位报考的考生提供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
考生请牢记网上报名的编号,以便现场确认和下载《准考证》时使用。
2.现场确认
考生完成网上报名后,到同济报及各省(市、自治区)高校招生办公室指定的报办理确认报考资格、缴费和采集数码照片等手续,具体时间地点由各教育招生管理根据报考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考生需及时关注各教育招生管理发布的公告,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方现场核对并确认个人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同济报现场确认时间为2015年11月8日至11月12日。
考生现场确认时,须携带好以下材料以备工作人员核对:
(1) 有效居民身份证;
(2) 学历
(3) 未通过网上学历校验的考生,应提供学历认证报告。
报考者不得伪造有关证件。一经发现作伪,我校将扣留伪造的证件,并取消其资格、录取资格或取消其学籍。
考生本人对网上报名信息要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经考生确认的报名信息在、复试及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未经现场确认的网上报名信息无效。
四、
考生首先参加初试,初试达到参加我校复试基本要求的考生须参加我校组织的复试。 1.初试
2015年12月14日至2015年12月28日,考生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和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参加。
时间与科目:
时间 科目
2015年 12月26日8:30-11:30 (199)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
14:00-17:00 (204)英语二
以上科目中,均由中心统一,由中心或指定相关组织编制。
地点以准考证通知为准。
2.复试
我校实行差额复试。
参加复试基本要求和复试安排预计于2016年3月公布,考生届时可凭网上报名编号和身份证号登录同济2016年招收秋季入学专业学位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查询并打印《复试通知书》,我校不再寄发书面通知。复试时间预计于2016年3月下旬(具体时间另定)。
我校将在复试时对考生的报名材料原件及报考资格进行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发现可疑学历时,我校将要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指定出具的认证证明。考生参加复试时请带好以下材料:
(1) 复试通知书;
(2) 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
(3) 学历原件;
(4) 网上报名时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持指定出具的认证报告原件;
(5) 加盖出具单位公章的课程学习单原件,在资格审查时交由我校收存。
考生复试时须参加体格检查,身体状况应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和我校相关规定。未达到高校招生体检标准者,取消入学资格。
复试内容包括政治、综合知识、外语口语与听力、专业外语。复试重视综合素质和管理能力倾向的考核,、准确地考核考生管理能力、沟通能力、分析能力、应变能力、协作精神等综合素质。我校工程管理硕士复试的形式和内容由有关会同学科、专业委员会根据有关文件精神和专业实际情况确定。
五、录取
我校根据初试和复试,结合考生已有学习或工作业绩等整体素质和政审结论,择优录取。
对在报名及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视不同情况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给予处理。对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未通过我校复试、但达到规定的参加复试基本要求的考生可自愿调剂到其他院校录取。
录取类别为定向就业。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须在被录取前分别与同济、用人单位签订定向就业的合同,毕业后回定向单位就业。
考生录取前,须按有关通知上传资格审查材料电子文档和寄送政审材料。
六、学费、学制与学习年限
入学后采用在职学习方式:授课时间为周末与部分节假日;授课地点为同济;录取后人事关系与人事档案不转入学校;在学期间不参加上海市生医疗;学校不安排住宿;毕业时不纳入就业计划。
学制2.5年,因特殊原因,经学生申请并由学校批准,长可延长至5年。学制及学习年限包含授课时间、论文写作和论文答辩时间。
学费为150000元人民币,按学年分期缴纳:学年80000元,第二学年缴纳70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