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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26日,《昆明市人事局支持服务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实施细则》通过审批,并将于近日下发。今后,当地公务员自愿辞职创业的,除一次性发给相当于本人5年基本工资的辞职金外,工龄20年以上的,可获得一次性奖励20万元,工龄10年至20年为15万元,工龄6年至10年为10万元。辞职金和奖励金由同级 财政负担。(9月27日《春城晚报》)
昆明实施这一重奖公务员 “辞职创业”方略,出发点应该说是好的,因为,这一方面可望解决党政机关人浮于事的老大难问题;另一方面或许真能推动当地非公有制经济的快速发展。不过,在我看来,其中至少有两个问题,当地政府得有个公开的交代才行。
一是动用巨额公共资金作奖金问过纳税人吗?众所周知,政府是非营利机构,没有赚钱的职能。从某种意义上讲,它仅仅是纳税人花钱请来的公仆而已。现在倒好,既不通过听证,广泛征求公众意见,也不在互联网上打个招呼,就擅自将大把真金白银,用来犒赏辞职下海的公务员,这哪里还有半点敬畏纳税人权利的意识?
二是相关预算经过当地人大审议并通过了吗?报道称,市人事局制定的实施细则已通过审批。显而易见,这是政府部门在自拉自唱。按照规定,政府动用这么大一笔公共资金,必须事先做出详尽预算,并经当地人大常委会审议、同意,相关方案方可付诸实施。然而,不难看出,当地政府自立章法,压根儿没把人大放在眼里。
人无贵贱之分,只有分工不同,这句话我们喊了几十年了。既然如此,公务员自愿辞职创业可以得到20万元奖金,那工人、农民如果下海创业,另谋出路,政府是不是也该一视同仁,以“支持服务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名义,给予六位数的重奖呢?大量事实告诉我们,其他阶层尤其是弱势群体,要共享这类“改革成果”还是相当困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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