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广播电视社会工作师班招生简章 | ||||||||||||||||||||||||||||||||||||||||||||
根据人事部、民政部《关于印发〈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评价暂行规定〉和〈助理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实施办法〉的通知》(国人部发[2006]71号)精神,对从事社会福利、社会救助、社会慈善、残障康复、优抚安置、卫生服务、青少年服务、司法矫正等社会服务中从事专门性社会服务的专业技术人员实行职业水平评价制度,纳入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制度统一规划,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统一将于2008年6月28日、29日进行。为报考人员的,宁波广播电视作为宁波市民政局指定的培训,拟举办社会工作师班。
一、报名条件 助理社会工作师: a.取得高中或者中专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4年; b.取得社会工作专业大专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2年; c.社会工作专业本科应届毕业生; d.取得其他专业大专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4年; e.取得其他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2年。 社会工作师: a.取得高中或者中专学历,并取得助理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后,从事社会工作满6年; b.取得社会工作专业大专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4年; c.取得社会工作专业本科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3年; d.取得社会工作专业硕士学位,从事社会工作满1年; e.取得社会工作专业博士学位; f.取得其他专业大专学历,其从事社会工作年限相应增加2年。 二、培训内容 助理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综合能力(初级)》、《社会工作实务(初级)》; 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综合能力(中级)》、《社会工作实务(中级)》、《社会工作法规与政策》。 三、培训方式 师资情况:聘请上海、南京、杭州等地社会工作培训授课,专业、; 授课形式:运用先进的双向视频教学系统进行全大市同步授课(老三区学员统一到宁波电大本部培训,各县(市、区)学员可就近到所在地电大培训);既避免了舟车劳顿又节约了成本(如昂贵的住宿费、差旅费和生活费等);学员还可到网站上随时浏览教师讲课课件和下载课堂讲义,可谓一举数得; 课堂讲授:各地社工教师激情讲授,带你领略社会工作精髓; 习题讲解:案例分析、仿精心讲解,令你应对能力。 四、培训时间与地点 今年的培训时间安排在5月10日—6月8日(初级3.5天,中级4.5天),培训地点在宁波广播电视(文教路1号)和各县(市、区)电大。 五、培训收费 助理社会工作师:480元/人;社会工作师:680元/人。教材费按实收取。 六、培训优惠 1.培训期间,学校免费为学员提供中餐; 2.凡参加我校社会工作师培训并继续报读中央电大开放教育各专业的学员,学费可优惠(专科:216元,本科264元); 3.报读中央电大行政管理本、专科专业还可有进一步优惠。 4.集体报名可适当优惠。 七、报名办法与联系方式 学员报名时须携带盖有人事局中心章的回执单、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并填写报名表。 各报名点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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